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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征集】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4 10: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淅川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经决策承办单位充分论证后按程序报请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县委县政府督查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淅川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3月4日

附件:

淅川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部门

 时间安排

1

淅川县城区拆迁安置实行“房票制”实施方案

房屋征收

办公室

第二季度

2

渠首新城建设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九重镇人民

政府

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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