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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房产管理局公告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1-30 09:3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房产管理局公告

  位于冬青社区的商圣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是今年县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该工程主体已基本竣工,依据淅政 [2008]10号文件,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淅川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现就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程序公告如下:
  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县城镇户口三年以上(含居住在县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居民)。
  2 、中低收入家庭:中 低收入水平的界定,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我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及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暂定为夫妇双方家庭工资收入在 3万元以下为中低收入家庭。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3 、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 16平方米。
  4 、县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安置的居民家庭。
  5 28周岁以上无房单身人员具有城镇户口三年以上,年收入在 1 5万元以下的。
  二、申购人报送的具体材料
  1 、个人申请。
  2 、《淅川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 、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4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
  5 、户口本复印件。
  6 、家庭年收入证明,现住房情况证明。
  三、原申报西湾龙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而未中签的购房户,此次可到房管局经济适用房中心直接予以确认申报资格。
  四、领取申购表及受理时间和地点
  1 、领取申购表时间为 2008 8 1日上午 8— 8 7 19时止。
  2 、受理时间为: 2008 8 8日上午 8— 8 13 19时止。
  3 、领、交申购表地点:
  房管局一楼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办公室
  上九路财富天下南头商圣花园售房部
  咨询电话: 65052202       69217555
  淅川县房产管理局
  二 00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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