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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1 09:4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规划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郑州大学环境政策规划评价研究中心为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丹阳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丹阳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
  建设单位: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丹阳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位于南阳市淅川县丹阳湖周边,旅游区总体规划包含凤凰生态文化旅游区、太子山户外休闲生态文化旅游区、香花镇旅游集散区、渠首生态文化旅游区四大板块,规划总面积114.9km2。包括香花镇镇区、胡岗、土门、阮营、西岗、北王营、嵩溪、宋沟等7行政村以及太子山国有林场等。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1-2015年,远期至2015-2020年。
  本规划将打造国际知名的乡村特色度假区,丹江口区域重要的旅游度假圣地,休闲度假型生态旅游区、滨水宜居生态新城、国家零碳示范基地、中国水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凌锋                     联系电话:0377-69233228
  通讯地址: 河南省淅川县解放街149号楚都大厦1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郑州大学环境政策规划评价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371-63887133-8703
  电子邮箱:135******5895@163.com <mailto:135******5895@163.com>                  真:0371-63887870
  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郑州大学工学院(邮编450002
  四、旅游区可能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环境破坏:丹阳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建成后的旅游活动可能对丹阳湖湿地和太子山林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产生不利影响;
  (2)水环境污染:水上旅游开发活动(如燃油游艇)可能影响丹江口水库水环境质量;
  (3)大气环境污染:旅游区施工期扬尘、运行期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等可能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4)声环境污染:声环境问题主要是施工期机械及运输噪声和运行期道路交通噪声污染;
  (5)固废污染: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旅游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6)景观环境:旅游区项目建设可能破坏局部自然景观格局。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主要包括保护北部凤凰生态文化旅游区湿地和南部太子山区域林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培育林地、生态果园、景观农田、灌草丛、滨岸湿地等多种类型的植物群落体系;保护区域野大豆、岩杉树和狭叶佩兰等珍稀植物;强化丹阳湖区域宋岗、陶岔、柴沟等小流域的水土保持要求;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生态旅游环境教育体系。
  (2)水环境减缓措施
  主要包括划定丹江口渠首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分级别提出保护要求;加强施工期生活污水的管理;考虑区域特点,以分散和集中相结合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BC/O工艺等成熟工艺,处置区域生活污水;加强中水回用,建设中水回用泵站、水塔、管网等配套设施;严格控制各类以燃油为动力的游艇行驶,优先选用电力游艇;增强凤凰区域和太子山区域水体连通性,建设生态水系。
  (3)大气、噪声、和固废污染的减缓措施
  主要包括施工期扬尘控制、调整区域能源结构、控制机动车交通污染、加强酒店农庄等餐饮业油烟控制、加强香花镇区工业污染控制。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主要包括严格管理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控制规划实施后道路交通噪声、限制区域社会活动噪声。固废污染控制主要包括施工期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建设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并完善清运体系。
  (4)景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主要包括做好旅游区的景观规划,将景观保护理念贯穿其中;充分利用北部凤凰、南部太子山等区域自然景观特征,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景观系统;以生态美学观搞好绿化;加强太子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山体景观保护;严格控制区域建筑物的形态、高度、色彩等。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分析,《丹阳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总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环境方面的不利影响经采取调整、避让、减缓、补偿和恢复措施加以控制后,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河南丹阳湖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环境政策规划评价研究中心、河南省环保厅提出宝贵意见和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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