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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1 08:55: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库建设情况,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淅川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计划情况如下:

一、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围绕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任务,全县2020年计划投入统筹整合资金46413万元。

截止115日,已整合到位各类资金18443万元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5342万元,省级扶贫资金3101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截止115日,已整合到位各类资金18443万元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5342万元,省级扶贫资金3101万元。

按照2020年淅川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库,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已到位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5342万元计划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5174万元(宛财预〔2019107号),用于交通局通村组道路建设项目9325万元,用于农业农村局农业种植产业扶持项目3412万元,用于扶贫办金融扶贫项目1400万元,用于扶贫办雨露计划项目55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扶贫资金105万元(宛财预〔2019108号)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3万元(宛财预〔2019109号)用于交通局通村组道路建设项目655万元。

(二)省级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已到位省级专项扶贫资金310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012万元(宛财预〔2019107号),以工代赈扶贫资金71万元(宛财预〔2019108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万元(宛财预〔2019109号),全部用于农业农村局畜禽养殖产业扶持项目。

三、部门分工

1、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扶贫办、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科工局、林业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期完工。

3、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细化、量化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一是承担扶贫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扶贫资金使用单位要合理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二是扶贫和财政部门对主管单位和扶贫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与脱贫目标的相关性、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衡量性、与资金的匹配性等内容进行审核。三是项目主管单位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淅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淅川县财政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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