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2022-21)
淅征启字〔2022〕21号
为保障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为公共利益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范围
权属面积:拟征收上集镇贾沟村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7795公顷,简营村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5361公顷,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5467公顷,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403公顷,李山村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3799公顷,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4196公顷,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9763公顷,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002公顷,蛮子营村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7434公顷,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4359公顷,新李营村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5000公顷,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3760公顷,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3089公顷,第八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1214公顷;共计7.5642公顷。
范围:上集镇贾沟村、简营村、李山村、蛮子营村、新李营村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上集镇会同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人社、财政、征收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对象调查登记。
四、其他事项
自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公示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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