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关闭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淅川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2022-34)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09 15:4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征启字〔202234

 

淅川县人民政府为实施淅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为公共利益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做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范围

    权属面积:拟征收金河镇下吴店村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8789公顷,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3727公顷,中吴店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1.5438公顷,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0566公顷,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8433公顷,第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3782公顷,第六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1786公顷,第七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4434公顷,第八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8295公顷;共计23.5250公顷。

范围:金河镇下吴店村、中吴店村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金河镇会同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人社、财政、征收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对象调查登记。

四、其它事项

    自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公示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民和其它权利人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2299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