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滨河及灌河大道光亮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东滨河及灌河大道光亮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滨河及灌河大道光亮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淅川县电业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滨河及灌河大道光亮工程设备采购所需LED路灯、太阳能路灯、草坪灯、灯杆、高杆灯、景观灯及太阳能庭院灯等设备采购。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需提交审计报告);
3.6 具有用于类似工程的制造、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且2011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者严重影响施工,且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需提交投标人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和标书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2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淅川县电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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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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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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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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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7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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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4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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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钱迎阳、常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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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7******1801 0719-5371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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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19-5375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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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http://www.hjbiddi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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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湖北省丹江口市农行大坝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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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7-20130104000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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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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