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河南省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河南省淅川县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专业生产摩托车减振器及汽车零部件的民营企业。近年来原厂区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限制以及扩大生产的需要,需进行异地扩建。新厂区位于淅川县产业集聚内,东临东环路,北临工业路,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投资5500万元,扩建工程淘汰了原有老旧设备和技术,并采用国内先进生产技术,预计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淅川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
地址: 淅川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电话:0377-83980800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号 邮编:450004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真:0371-66309369
电子邮件:hneia@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6、公众参与调查;7、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主要内容: 1、工程污染因素分析;2、污染防治措施论证;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4、厂址可行性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厂址选址的意见;2、对工程环境治理措施的意见;3、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4、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河南省淅川县丹江减振器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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