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环评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并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淅川县荆紫关镇、寺湾镇
项目概况:由堤防工程、涵闸工程组成。堤防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及加固干流堤防长度16.124km,其中新建干流堤防10.496km,加固干流堤防5.628km。涵闸工程主要内容为重建及新建涵闸11处。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31.59万m3,砂土填筑总量58.81万m3,工程建设产生弃渣31.59万m3。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面积共计1227.3亩,其中永久占地487.9亩(耕地108.3亩,园地15.1亩,林地364.5亩),临时占地739.4亩(耕地48.0亩,园地5.3亩,林地139.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6.3亩)。总工期为24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3123.46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 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
评价区内以农作物、防护林等人工植被为主,河岸带自然植被分布面积小,且湿生性特征不明显,表现为偏旱生性,主要有五节芒、狗牙根、苍耳、灰绿藜等常见的植物种类。工程区内没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分布。工程区域人类活动频繁,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主要以适应农耕环境的种类为主。
对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工程施工使区内的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占压或毁坏,受影响的植被主要是农作物、防护林和河岸带植被,均为一般广布种。适应河岸的两栖类、爬行类动物栖息地将大部分丧失,上述动物将向工程区上、下游迁移,造成这些物种在该区域数量减少,但不会对区域野生动物造成明显影响。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进度,尽量减少地表的裸露时间;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对占用的林地内的树木实行移栽,减少砍伐损失。工程完工后,尽快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充分利用可绿化面积,种植适宜林草。
(2)水生生态
工程河段浮游植物7门38属,其中硅藻门的种类在数量和生物量上占绝对优势,其次是绿藻门。工程河段浮游动物有45种属(变种),优势种为臂尾轮虫、多肢轮虫。工程河段未发现枝角类和桡足类的分布。底栖动物有20科34属35种,优势种为水丝蚓、铜锈环棱螺、中华细蜉、扁蜉、羽摇蚊群和蜓科幼虫等。
丹江鱼类资源主要集中在工程河段下游的丹江水库。丹江鄂豫河段由于无序的采砂淘金活动,以及丹源电站引水发电,工程河段水生生物资源尤其是鱼类资源较为匮乏。经调查,工程河段有鱼类26种,隶属于4目7科,其中鲤科13种,占50.0%,优势种为鲫、宽鳍鱲。在上述26种鱼类中,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有河南省重点保护鱼类1种,即鲫(Carassius auratus)。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河段没有规模较大的鱼类产卵场。
主要影响:堤防修建、涵闸修建等活动将在局部占压河床,导致局部水生生境破坏,水生生物栖息地消失,对局部区域固着藻类和底栖动物产生影响。本工程不涉及水下施工,但施工期废污水排放、临水施工会引起近岸区悬浮物浓度短期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会对临近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导致其生物量减少。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珍稀水生动物的意识;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捞鱼。
(3)水土流失
工程区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河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其主要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根据工程施工占地范围内的各地类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抽样典型调查分析,强度等级以轻度侵蚀为主,平均侵蚀模数约920t/km2•a。
主要影响:本工程扰动原地表面积83.62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5.53hm2,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4940t,新增水土流失量达4052t。
保护措施:施工时先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存场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对开挖边坡采取临时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堤防边坡排水措施、表土回覆并植草防护,涵闸工程扰动迹地土地整治并恢复植被。
2、水环境
主要影响:清基、削坡等土方工程临水施工将会引起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本工程约产生67.7万m3砂石料冲洗废水,其中SS浓度很高。施工高峰日混凝土拌和与养护将产生约280m3碱性废水, pH值可达到9~11。施工高峰日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保养约产生30m3含油废水,石油类约30~50mg/L。施工营地主要租用当地的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将充分利用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本工程施工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汉江,因此对工程河段水质基本没有影响。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取水口,工程施工不存在对取水口取水水质的影响问题。
主要保护措施:对碱性废水采取中和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含油废水采取沉砂滤油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生活污水充分利用租用民房的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环境空气
施工期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和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将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但在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后施工区附近居民点TSP浓度均可以满足二级标准要求。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减少有害尾气排放。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
4、声环境
主要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振动碾等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移动交通噪声。本工程施工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护,晚间22: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高噪声施工设备应停止运作及减少夜间施工车辆的运行。
5、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0.8t/d。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工程完建后,对施工区的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作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工程实施后可以改善当地的防洪形势,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对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工程所在地或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五、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5年5月15日~5月29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淅川县水利水保局
地 址: 河南省淅川县城关镇解放街185号
邮 编: 474450
联 系 人: 李士波
联系电话: 0377-69233667
E-mail: 1051621737@qq.com
环境影响环评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33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邮编:43001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82926421
传 真:027-82820432
E-mail:lijia@cjwsjy.com.cn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淅川县荆紫关镇、寺湾镇
项目概况:由堤防工程、涵闸工程组成。堤防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及加固干流堤防长度16.124km,其中新建干流堤防10.496km,加固干流堤防5.628km。涵闸工程主要内容为重建及新建涵闸11处。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31.59万m3,砂土填筑总量58.81万m3,工程建设产生弃渣31.59万m3。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面积共计1227.3亩,其中永久占地487.9亩(耕地108.3亩,园地15.1亩,林地364.5亩),临时占地739.4亩(耕地48.0亩,园地5.3亩,林地139.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6.3亩)。总工期为24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3123.46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 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
评价区内以农作物、防护林等人工植被为主,河岸带自然植被分布面积小,且湿生性特征不明显,表现为偏旱生性,主要有五节芒、狗牙根、苍耳、灰绿藜等常见的植物种类。工程区内没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分布。工程区域人类活动频繁,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主要以适应农耕环境的种类为主。
对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工程施工使区内的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占压或毁坏,受影响的植被主要是农作物、防护林和河岸带植被,均为一般广布种。适应河岸的两栖类、爬行类动物栖息地将大部分丧失,上述动物将向工程区上、下游迁移,造成这些物种在该区域数量减少,但不会对区域野生动物造成明显影响。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进度,尽量减少地表的裸露时间;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对占用的林地内的树木实行移栽,减少砍伐损失。工程完工后,尽快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充分利用可绿化面积,种植适宜林草。
(2)水生生态
工程河段浮游植物7门38属,其中硅藻门的种类在数量和生物量上占绝对优势,其次是绿藻门。工程河段浮游动物有45种属(变种),优势种为臂尾轮虫、多肢轮虫。工程河段未发现枝角类和桡足类的分布。底栖动物有20科34属35种,优势种为水丝蚓、铜锈环棱螺、中华细蜉、扁蜉、羽摇蚊群和蜓科幼虫等。
丹江鱼类资源主要集中在工程河段下游的丹江水库。丹江鄂豫河段由于无序的采砂淘金活动,以及丹源电站引水发电,工程河段水生生物资源尤其是鱼类资源较为匮乏。经调查,工程河段有鱼类26种,隶属于4目7科,其中鲤科13种,占50.0%,优势种为鲫、宽鳍鱲。在上述26种鱼类中,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有河南省重点保护鱼类1种,即鲫(Carassius auratus)。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河段没有规模较大的鱼类产卵场。
主要影响:堤防修建、涵闸修建等活动将在局部占压河床,导致局部水生生境破坏,水生生物栖息地消失,对局部区域固着藻类和底栖动物产生影响。本工程不涉及水下施工,但施工期废污水排放、临水施工会引起近岸区悬浮物浓度短期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会对临近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导致其生物量减少。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珍稀水生动物的意识;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捞鱼。
(3)水土流失
工程区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河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其主要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根据工程施工占地范围内的各地类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抽样典型调查分析,强度等级以轻度侵蚀为主,平均侵蚀模数约920t/km2•a。
主要影响:本工程扰动原地表面积83.62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5.53hm2,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4940t,新增水土流失量达4052t。
保护措施:施工时先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存场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对开挖边坡采取临时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堤防边坡排水措施、表土回覆并植草防护,涵闸工程扰动迹地土地整治并恢复植被。
2、水环境
主要影响:清基、削坡等土方工程临水施工将会引起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本工程约产生67.7万m3砂石料冲洗废水,其中SS浓度很高。施工高峰日混凝土拌和与养护将产生约280m3碱性废水, pH值可达到9~11。施工高峰日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保养约产生30m3含油废水,石油类约30~50mg/L。施工营地主要租用当地的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将充分利用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本工程施工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汉江,因此对工程河段水质基本没有影响。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取水口,工程施工不存在对取水口取水水质的影响问题。
主要保护措施:对碱性废水采取中和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含油废水采取沉砂滤油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生活污水充分利用租用民房的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环境空气
施工期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和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将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但在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后施工区附近居民点TSP浓度均可以满足二级标准要求。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减少有害尾气排放。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
4、声环境
主要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振动碾等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移动交通噪声。本工程施工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护,晚间22: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高噪声施工设备应停止运作及减少夜间施工车辆的运行。
5、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0.8t/d。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工程完建后,对施工区的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作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工程实施后可以改善当地的防洪形势,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对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工程所在地或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五、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5年5月15日~5月29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淅川县水利水保局
地 址: 河南省淅川县城关镇解放街185号
邮 编: 474450
联 系 人: 李士波
联系电话: 0377-69233667
E-mail: 1051621737@qq.com
环境影响环评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33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邮编:43001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82926421
传 真:027-82820432
E-mail:lijia@cjws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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