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八号)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8 09:14: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南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Ⅰ级 应急响应机制的规定,切断来自疫区疫情传播,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禁止居住在南阳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使用交通工具到机场、车站、高速服务区、路口接来自湖北省和武汉市疫区的人员。违者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020年1月2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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