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女检察官尹海云:守护移民利益的“女包公”
抗诉,追回移民补偿款85万元
“尹姐,因为你的不懈努力,85万元补偿款又判给了我们,谢谢!”近日,淅川县上集镇罗寨社区居委会四组村民小组长罗治国紧握尹海云的手一再道谢。
2012年4月1日,上集镇罗寨社区居委会四组300多名村民炸开了锅,村民小组集体财产获得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补偿款竟判给了一个早已注销的公司!村民代表们决定,到检察院讨回公道,接待他们的正是业务娴熟的尹海云。在稳定村民们的激动情绪后,她详细审查了民事判决书和所有证据材料,用10多天的时间,走访调查核实这些证据,并向民行科长进行了详细汇报,提出了该案判决存在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得到了民行科长和主管检察长的认同,决定对该案判决进行抗诉。
2013年8月8日,经过艰苦的抗诉,淅川县法院下达了民事再审裁定书,撤销了该案的一审民事判决,驳回了原审原告罗某的起诉。10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下达终审裁定书,驳回了原审原告罗某的上诉,维持了淅川县法院的再审裁定。
至此,经过尹海云的不懈努力,最终使这场移民补偿款争夺案尘埃落定,保护了300多名村民的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护航渠首青山绿水
淅川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和核心水源区,强化对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实施民行监督成为该县检察院的重要职责。对此,尹海云和同志们一起,深入调研,寻找对策,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机制,让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等破坏资源环境案件的嫌疑人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随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实施公益诉讼的意见》,把民行监督作为刑事处罚的补充手段,采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强化民事监督,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补充。对因刑事犯罪造成国家生态资源损失的案件,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诉状,并派员出庭,规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尹海云的建议下,该院还集中开展了整治非法采矿专项活动,有效打击了该类违法犯罪,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恢复农林用地1000余亩,督促环保部门查处排污单位11家。
自2010年以来,尹海云和同志们一起共办理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31件,其中办理破坏能源资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件,支持起诉3件,直接起诉2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件,为国家挽回损失300余万元。
自责,愧对孩子和家庭
都说检察工作难,对于女性来说,要付出的远比想象的更多。工作之外,尹海云也同样担当着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但是多少次,她放弃和家人欢度周末的机会,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中梳理证据;多少次,她放弃与朋友欢聚一堂的机会,在法律条文里检索有关法律知识。尤其在近三年中,女儿进入高中学习阶段,她却经常不能陪伴在女儿身边,为孩子辅导,致使女儿学习成绩一再下滑,高考成绩很不理想,尹海云感觉自己对孩子和家庭很是愧疚。特别是在女儿高考前的关键时刻,她正在审查一起抗诉案,一个多月没有回家。“我打电话给女儿,她都不愿意接我电话,每次电话里我答应她很快回家陪她,但都没有兑现,所以她都不相信我了。”尹海云很是自责。
“她工作一直这么忙碌,虽然刚开始有些不理解,担心她把身体累坏了,可知道她是个勤奋的人,对工作又认真负责,慢慢也就理解了。”采访中,尹海云的婆婆对记者说:“现在,家里的事从不让她操心。”
“海云姐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从她那儿能学到许多东西,最让我佩服的是她身上有着一股促人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同事凌鹏谈起她总是羡慕。
“海云勤奋好学,为人低调,单位的同事都很喜欢她。她的理论知识与办案经验都很丰富,我们常在一起就案件进行交流,探讨办案细节,从她身上能学到不少东西。她身负多项荣誉当之无愧。”这是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明铁对她的中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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