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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渠首开庭 农民工工资不容拖欠

来源: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5-06-11 08:39:30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9日下午,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来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对一起承揽劳务合同纠纷进行巡回审判,五名原告讨要工程款及劳务费共计60余万元。

顶着烈日、冒着酷暑,下午16点,法官们来到了渠首,开始布置庭审现场。一周前法庭已经发出开庭公告,法官们希望通过让周边村民旁听庭审、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九重法庭地处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辖区面积134平方公里,人口5.4万人。2012年以来,年均受理民商事案件562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521件,调解率达92%。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庭”、“服务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由于经常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案件,法官们早已驾轻就熟,不到半个小时就把一个简单的巡回法庭布置好了。

五名原告是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刘岩、平顶山汝州市人陈利涛、安阳市内黄县人高献民、淅川县人邹许峰和秦义敏。三被告分别为“包工头”临颍县人刘某、北京鑫地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某局。

五原告分别宣读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刘某、北京鑫地公司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租赁费等合计60余万元;要求中国水利水电某局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原告刘岩称,2012年12月份,其与北京鑫地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自带挖掘机到渠首工地施工,约定每月付款一次,但被告多次拖欠。自己家在吉林,每次来淅川要账,坐火车都要37个小时,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

刘子亮的代理人答辩称,原告起诉的款项都属实,但由于北京鑫地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向5名农民工支付款项。北京鑫地公司、中国水利水电某局答辩称,由于工程未验收、工程款未进行结算,现在无法确定欠款数额,也无法进行支付。

三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欠条等证据均无异议,证实了欠款情况的存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进行了法庭辩论。由于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原被告双方的辩论意见与起诉答辩意见一致。

由于本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且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工程款结算问题,判决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为妥善化解矛盾,尽早为农民工兄弟讨回工资,合议庭决定进行庭下调解。

合议庭成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进行调解。为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议庭还通知被告方相关负责人到庭审现场参与调解。

经过审判长马华强耐心调解分头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包工头刘某、北京鑫地公司在今年9月10日前将欠五原告的款项支付到位;中国水利水电某局在应支付刘某、北京鑫地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代付义务。

讨要几年的欠款终于有了盼头,五名农民工脸上露出了笑容,心情也稍微轻松了些。刘岩说,“希望被告能够信守承诺,不要让我们再次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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