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水库禁渔期延长
2月29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根据农业部对禁渔期时段的调整,今年淅川县全境禁渔期提前至3月1日,6月30日结束。
此次禁渔内容包括: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宣传禁用渔具。水库人工放养花白鲢等经济鱼类需要捕捞的,须报经县区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不得以除杂等名义捕捞天然渔业资源。
禁渔期间,淅川县将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认真做好丹江口水库的禁渔期执法工作,养护渔业资源。同时,利用春季禁渔的大好时机,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禁渔内容包括: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宣传禁用渔具。水库人工放养花白鲢等经济鱼类需要捕捞的,须报经县区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不得以除杂等名义捕捞天然渔业资源。
禁渔期间,淅川县将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认真做好丹江口水库的禁渔期执法工作,养护渔业资源。同时,利用春季禁渔的大好时机,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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