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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送法进校园 公审盗窃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6 10:26:30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21日上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少审庭与县检察院、县第三小学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千余名师生面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开庭前,两名检察官与同学们展开互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教导同学们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同学们积极举手回答提问,现场气氛热烈起来。
 
  “带被告人于某入庭。”9时4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11日上午,被告人于某在内乡县湍东镇清凉庙村盗取李某停放在村部附近的农用三轮车上的一个电瓶;次日晚上,于某又在淅川县上集镇三关岈村盗取王某停放在路边的铲车上的两个电瓶。经鉴定,三个电瓶总价值为1196元。
 
  庭审中,于某详细供述了自己的作案手法和销赃过程,承认了其临时起意,割断两车的电瓶连接线盗走电瓶,并卖给流动收废品人员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结合于某具有犯罪前科、且属于累犯的情况,淅川法院当庭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范元军结合本案案情以及相关案例,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的定义以及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教导同学们遵守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习之余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随后,法官现场为同学们发放《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说‘不’》法律漫画书,用同学们喜爱的漫画形式,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
 
 
  “今天法院和检察院来我校现场开庭审理案件,对学生们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是我校开展‘大手拉小手’法制教育活动的一次成功对接,使我校师生获得了一次非常难得的受教育机会。通过现场普法,让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不懂法带来的严重危害,对教导同学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小做一个合格的守法的公民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感谢法官和检察官为我们的孩子上了一节意义深远的法制教育课。”县三小校长邓贵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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