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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冒雨开展“深秋扫落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8 08:45:30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6日凌晨5点50分,秋雨淅沥,冷风阵阵,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50名执行干警、10辆警车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长李伟东一声令下,干警们兵分两路,奔赴预定目的地并特地邀请两名县人大代表全程跟随,见证执行、监督执行。

“王某,我们是淅川法院执行干警,请你把门打开,配合执行!”东环路某小区被执行人王某家门口,在敲门无应答后,执行干警用扩音器喊话。

王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梁某诉至淅川法院,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局将其作为本次执行的重点对象,通过前期摸排线索得知其在家后,于黎明时分出其不意,将其堵在被窝中,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局中,经执行人员说服教育,王某得知若不履行将被司法拘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以物抵债,抵押自己的一套红木家具。鉴于王某积极与申请人协商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其暂时不予司法拘留。

当天早上两个多小时的执行行动中,执行队伍先后辗转10多个村庄、社区,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8人,其中3人迫于执行威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5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实际履行8.5万元,其中收取现金4万元,以物抵债4.5万元。

为攻克执行难,完成全年执行工作目标,淅川法院多措并举,采用曝光、上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进行司法拘留等手段,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春雷行动”、“百日执行攻坚”、“子夜蹲点”、“凌晨出击”等专项执行活动。此次“深秋扫落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是根据当前任务形势开展的一次集中行动。下一步,淅川法院将继续依法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多次传唤拒不到、拒不申报财产、恶意拖欠、躲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人合法权益,推动淅川诚信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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