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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破坏生态环境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全国人大代表应邀旁听

来源:淅川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9-04 10:20:3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对待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必须从严惩处。821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曹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淅川县法院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丁志亚担任公诉人,法庭还特意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见证庭审全过程,来自县委政法委、县巡察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家属等六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8月,被告人曹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在淅川县上集镇槐树洼村一组土地上建设商混站(淅川县某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经淅川县林业工作站鉴定,曹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7675㎡,折11.5亩,地类为宜林荒山荒地,地表地貌毁坏程度100%20193月,曹某被淅川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

庭审中,被告人曹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其与张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土地租赁合同,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便将土地硬化,建立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员工宿舍等房屋,破坏了林地资源。曹某称,其因为不懂法,触犯了法律法规,通过公安机关的教育,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庭能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庭上,法官和公诉人员先后对曹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旁听人员普及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介绍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对森林资源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淅川所处的特殊县情作了详细阐述。

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伍万元整(已缴纳)。

淅川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是守护丹江口水库的最后一道“生命防线”,布生态文明建设之局、走绿色发展之路是淅川县委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说,“环境保护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若每个人都放任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将会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不断恶化,造成严重后果。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不仅显示了淅川政法机关对此事的重视,更是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警示,倡导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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