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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巡回审理土地租赁纠纷案 护航美丽乡村生态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30 08:39:30 浏览次数: 【字体:

租赁土地种植景观林,因雨水过于充沛导致园林受损,就可以不交付土地租赁金吗?10月22日上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来到事发地对这起土地租赁合同案件现场开庭,因为天公不作美下起了中雨,法庭只好将庭审设在了程营村部,并特意邀请了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3名县人大代表和部分村民旁听。

据原告方诉称,2016年5月,程营村肖楼自然村4个小组村民与淅川县某园林有限公司通过协商,以每年每亩880元的价格租赁该组土地155.2亩,并约定了付款方法时间和违约责任。被告在给付2017年的土地租赁金后,2018年、2019年两年的土地租赁金到期经多次催促未予兑付,当地村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派小组长为代表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在租赁土地使用过程中,因雨水过于充沛导致11万棵河道景观园林淹涝致死,造成巨额损失,从而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租金。

   “为保护水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南水北调中线渠首大渠两侧土地种植园林是好事,我们要理解他的初衷出发点是好的。”此案审判长、九重法庭庭长、县人大代表张玉锋进行引导。

 “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但不能因为受灾、受损失,就不按时给老百姓们出租赁费,做生意要讲诚信!”人民陪审员、九重村支部书记王海青劝道。

……

在法官、陪审员、人大代表们的积极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园林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前支付程营村肖楼自然村四小组村民的土地租赁金273152元,如到期不支付,自愿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租赁的155.2亩土地清除其上附着物并进行复垦,交还给当地村民。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淅川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渠首,肩负一库清水送京津重任的实际,向旁听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宣讲,并发放了《呵护丹江碧水 建设美丽淅川》普法宣传单。

“法庭现场开庭向群众解释清楚,还我们村组干部一个‘清白’,可是帮了我们‘大忙’。 ”程营村支部书记杨书全感激地说。

县人大代表张云雪看到原被告双方在法庭出具的调解书上签字,她竖起了大拇指说,今天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这不仅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支持服务了美丽乡村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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