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发扬移民精神加速推进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市政府下达淅川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0个、4740套,按项数、套数计分别占全市目标任务的26%、17%。面对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如何强力推进抓落实?淅川县发扬“南水北调”移民迁安精神,采取超常举措,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截止6月30日,该县20个项目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所有项目单体全部开工建设,其中近三分之一实现主体竣工,三分之一达到主体一层以上施工,三分之一完成基础开挖,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提前达到省政府确定的“三个三分之一”的目标。该县的主要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主动超前运作。早在去年10月份,该县房管局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提前就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选址、指标分解、项目立项、土地供应和资金保障等拟定初步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春节刚过,该县立即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会议,成立了由县长赵鹏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新年度的建设任务。同时,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逐一分解各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由于工作筹备早、安排早、行动早,使部分廉租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经适房项目在去年底陆续实现提前开工建设。截止5月底,该县1200套廉租住房项目已有近400套主体竣工、500余套单栋两层以上、其余正进行基础施工,360套棚区改造项目和180套经适房主体已陆续完工,提前完成年度任务;进而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二是明责加压,快速推进建设。一是严格规划设计。按照“建一处房产、塑一座精品”的要求,精选设计单位,在小区规模、户型设计、建筑外观、环境配套等方面精益求精,最大限度发挥城市改造的效果。二是建立工作台帐。专门成立了保障性住房统计工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统计、发改、财政、房管、建设等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建立保障性住房工作总台帐和分项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汇总建设进度,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建立周例会制度。采取现场办公与集中会诊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周五下午召开保障房工作专题例会,各责任单位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工程每周有推进,问题及时能解决。在前期的手续办理中,该县确定“一站式”模式,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管、发改、财政等部门集中现场办公,在较短时间内全部完善手续。四是快速推进建设。所有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人、一个指挥部、一个实施方案、一支好的施工队伍的管理体制,与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企业签订军令状,对当天施工人数、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周一通报,确保建设进度。作为承建主体的县房管局,局长亲自担任总指挥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成立了手续办理组、项目开工组和检查督导组,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求各小组切实履行好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针对3000套公租房任务重、进度慢的实际,采用移民帮扶模式,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分包项目、吃住工地现场督办。局长刘明献每天至少到各个工地巡查一次,有时深夜还到工地督查;纪检组长杨戈分包金帝服装公租房项目后,连续四个夜晚带病坚守工地,使该项目6月28日前全部实现提前浇筑;副局长杜耀生分包源科生物公租房项目后,针对进度较慢的实际,端午节也不过,最终使该处工程进度一跃进入前列。
三是落实政策,创优施工环境。一是落实土地保障。紧密衔接土地供应计划、城市控制性详规,保障项目土地供应。今年以来,该县利用增减挂钩政策,优先为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解决建设用地600余亩。二是落实税费减免。下发正式文件减免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适当减免电力、通讯等经营性收费。目前,已减免各类收费600余万元。三是落实资金配套。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同时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加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目前,已先期从土地经营收益中提取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600万元。
四是紧扣节点、高位督导督查。该县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建立了《2012年保障房项目建设职责分工及节点督办推进台账》,对工作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在此基础上,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对各职能部门承担建设任务跟踪问效,并在县电视台开办保障房建设“督查之窗”节目,对行政迅速、进度较快的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公开曝光。针对公租房整体工作靠后的实际,该县以6月30日为节点,制定倒排工期台账,县保障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房管局局长刘明献为总指挥长,房管局7名领导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明确各个节点的工作要求和标准,使之督有目标、推有抓点。通过高位督查,使公租房项目总体进度如期实现目标要求。二是强化质量监管。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三是严格问责、奖惩兑现。该县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整体推进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问责奖惩机制,对按时间节点完成分包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及经济奖励,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分包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对因工作不力而贻误工作的启动约谈问责直至调离或撤职。目前,该县已有3名相关负责同志因分包任务进展靠后而受到通报批评,其中1名被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集体约谈,对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起到明显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主动超前运作。早在去年10月份,该县房管局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提前就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选址、指标分解、项目立项、土地供应和资金保障等拟定初步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春节刚过,该县立即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会议,成立了由县长赵鹏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新年度的建设任务。同时,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逐一分解各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由于工作筹备早、安排早、行动早,使部分廉租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经适房项目在去年底陆续实现提前开工建设。截止5月底,该县1200套廉租住房项目已有近400套主体竣工、500余套单栋两层以上、其余正进行基础施工,360套棚区改造项目和180套经适房主体已陆续完工,提前完成年度任务;进而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二是明责加压,快速推进建设。一是严格规划设计。按照“建一处房产、塑一座精品”的要求,精选设计单位,在小区规模、户型设计、建筑外观、环境配套等方面精益求精,最大限度发挥城市改造的效果。二是建立工作台帐。专门成立了保障性住房统计工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统计、发改、财政、房管、建设等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建立保障性住房工作总台帐和分项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汇总建设进度,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建立周例会制度。采取现场办公与集中会诊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周五下午召开保障房工作专题例会,各责任单位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工程每周有推进,问题及时能解决。在前期的手续办理中,该县确定“一站式”模式,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管、发改、财政等部门集中现场办公,在较短时间内全部完善手续。四是快速推进建设。所有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人、一个指挥部、一个实施方案、一支好的施工队伍的管理体制,与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企业签订军令状,对当天施工人数、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周一通报,确保建设进度。作为承建主体的县房管局,局长亲自担任总指挥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成立了手续办理组、项目开工组和检查督导组,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求各小组切实履行好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针对3000套公租房任务重、进度慢的实际,采用移民帮扶模式,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分包项目、吃住工地现场督办。局长刘明献每天至少到各个工地巡查一次,有时深夜还到工地督查;纪检组长杨戈分包金帝服装公租房项目后,连续四个夜晚带病坚守工地,使该项目6月28日前全部实现提前浇筑;副局长杜耀生分包源科生物公租房项目后,针对进度较慢的实际,端午节也不过,最终使该处工程进度一跃进入前列。
三是落实政策,创优施工环境。一是落实土地保障。紧密衔接土地供应计划、城市控制性详规,保障项目土地供应。今年以来,该县利用增减挂钩政策,优先为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解决建设用地600余亩。二是落实税费减免。下发正式文件减免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适当减免电力、通讯等经营性收费。目前,已减免各类收费600余万元。三是落实资金配套。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同时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加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目前,已先期从土地经营收益中提取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600万元。
四是紧扣节点、高位督导督查。该县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建立了《2012年保障房项目建设职责分工及节点督办推进台账》,对工作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在此基础上,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对各职能部门承担建设任务跟踪问效,并在县电视台开办保障房建设“督查之窗”节目,对行政迅速、进度较快的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公开曝光。针对公租房整体工作靠后的实际,该县以6月30日为节点,制定倒排工期台账,县保障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房管局局长刘明献为总指挥长,房管局7名领导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明确各个节点的工作要求和标准,使之督有目标、推有抓点。通过高位督查,使公租房项目总体进度如期实现目标要求。二是强化质量监管。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三是严格问责、奖惩兑现。该县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整体推进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问责奖惩机制,对按时间节点完成分包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及经济奖励,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分包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对因工作不力而贻误工作的启动约谈问责直至调离或撤职。目前,该县已有3名相关负责同志因分包任务进展靠后而受到通报批评,其中1名被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集体约谈,对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起到明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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